中国第四次提高出口退税率 涉及533机电产品2009/03/09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宣布,将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这是今年以来中国第四次提高出口退税率以缓解出口企业困难,保持外贸稳定增长。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主要涉及553种产品,其中航空惯性导航仪、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由13%、14%提高到17%;摩托车、缝纫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口产品退税率调整是中国主动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缓解企业困难,增强克服金融危机的信心。
此前,今年我国已经三次上调出口退税税率,其中12月1日起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上调至9%-14%,共达3770种。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认为,类似的贸易政策只能缓解企业的进出口压力,而非真正解决企业的困难。出口退税的优惠只有在企业有出口量的时候才能享受到,但当前外需大幅萎缩,很多企业根本没有订单可签,出口退税率上调便成为一种“看得见摸不着”的鼓励政策。(骆智冕)